失蹤兩年的丈夫突然回來了,我該原諒他嗎?

我蹲在便利商店的騎樓下,把最後一個紙箱壓平。雨一陣一陣地下,紙箱已經軟爛,手指沾滿濕掉的膠帶屑。店員走出來看了我一眼,沒說話,又走進去。我低頭看手機,銀行通知跳出來:餘額新台幣八百四十三元。明天要繳安親班月費,四千二。

我站起來,膝蓋喀一聲。騎樓外面,摩托車一臺一臺騎過去,濺起的水花噴到我的小腿。我沒有傘,只能等雨小一點。手機響了,是媽。

「妳現在在哪?還在忙喔?」

「在收東西啦,快好了。」

「妳那個工作到底有沒有薪水啊?不要又做白工。」

「有啦,下個月十號領。」

「妳就是這樣,什麼都不講清楚。當初叫妳不要嫁,妳不聽。現在好了,人跑了,妳一個人養小孩,妳以為妳幾歲?」

我沒有回話。雨聲變大,打在全罩式安全帽上,啪啦啪啦。媽繼續說:「妳姊說她朋友那邊有缺,做會計助理,一個月兩萬八,週休二日。妳要不要去問問看?」

「我現在這個工作才剛開始。」

「剛開始?書店咖啡那種,能撐多久?一個月是能賺多少?兩萬?兩萬五?妳房租一萬二,安親班四千二,水電瓦斯加一加,妳算過沒有?」

我算過。每天算。連買一顆茶葉蛋都要想一下。

「媽,我再看看。」

「每次都再看看。等妳看完,小孩都餓死了。」

電話掛掉。我蹲回去,把紙箱疊好,綁上機車後座。雨還是很大,我坐在機車上,安全帽鏡片起霧,什麼都看不清楚。我沒有哭,只是覺得很累,累到連呼吸都覺得重。

我叫林秀娟,今年四十三歲。我先生叫陳志豪,兩年前失蹤了。不是死掉,不是離婚,就是有一天沒回家。手機關機,公司說他曠職三天,老闆氣到不行。我報了警,警察說成年人失蹤,只能先登記。我打給他所有朋友,大家都說不知道。他媽媽那邊我也問了,他媽媽只說:「你們夫妻的事,不要來問我。」

那時候兒子小宇才小學二年級。他問我爸爸去哪裡,我說出差。後來問太多次,我說爸爸去很遠的地方工作。他現在四年級了,已經不太問了。偶爾看到同學有爸爸接送,他會安靜一下,然後繼續寫功課。

我本來在便當店包便當,一天六百,做六天。後來便當店收掉,我去做清潔,接兩個案子,一個月兩萬出頭。後來腰不行,醫生說不要再蹲了。我休息兩個月,存款見底,跟姊姊借了五萬。姊姊借我的時候說:「這是最後一次了喔,妳自己要振作。」

我沒有不振作。我每天都在振作。只是振作沒有用。

後來朋友介紹我去一間書店咖啡廳,叫「頁光」。老闆娘姓周,五十幾歲,短頭髮,講話很快。她說她缺一個早班,十點到四點,煮咖啡、收桌子、結帳、整理書區。一個月兩萬四,勞健保另外算。我算了一下,比清潔好一點,至少不用蹲。

我去了。第一天上班,我連咖啡機都不會按。老闆娘站在旁邊,一步一步教。她沒有罵我,只是說:「慢慢來,做久就會了。」

我做了三個月。每天騎車二十分鐘到店裡,開門、開燈、開咖啡機。早上客人不多,我擦桌子、排書、補貨。中午忙一點,附近上班族來買咖啡。下午比較閒,我會站在書櫃前面,看一些書的封面。我沒有時間看書,但摸到書皮,覺得自己好像沒有那麼糟。

小宇放學去安親班,我六點去接他。回家煮飯,洗澡,檢查功課,九點半趕他上床。我自己的時間只有洗完澡之後的半小時。那半小時,我通常坐在客廳發呆,電視開著,但沒有在看。

有一天,我在店裡撿到一個皮夾。裡面有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兩千多塊。我交給老闆娘,她說:「妳拿去派出所啦,客人會回來找。」我下班騎車去派出所,警察說會聯絡失主。隔天,一個男生來店裡,說要謝謝撿到皮夾的人。老闆娘指我,他走過來,一直點頭,說:「謝謝謝謝,我以為找不回來了。」他買了一杯拿鐵給我,我不好意思收,他說:「拜託啦,不然我會過意不去。」我收了。那杯拿鐵我放在桌上,放到涼掉,最後還是喝掉了。

我沒有跟媽說這些。她只會說:「撿到皮夾有什麼用?又不會加薪。」

姊姊偶爾傳訊息給我,問我「最近怎樣」。我都回「還可以」。她說:「妳不要什麼都自己扛,有事要說。」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說。說了我媽會罵,我姊會嘆氣,小宇會害怕。我沒有地方可以說。

上個月,陳志豪突然出現了。

那天我下班去接小宇,騎到巷口,看到一臺銀色轎車停在我們公寓樓下。我沒想太多,牽著小宇走過去。車門打開,陳志豪走下來。他瘦了,頭髮剪很短,穿一件黑色外套,看起來不像我認識的那個人。

「秀娟。」他叫我。

我停住。小宇抬頭看我,又看他。他沒有叫爸爸,只是抓緊我的手。

「你回來幹嘛?」我問。

「我想看看你們。」

「兩年了,你現在想看看我們?」

他低下頭,手插口袋,說:「我知道我對不起你們。我當時真的撐不下去,公司欠錢,我又賭輸一筆,我不敢面對。」

我沒有說話。小宇躲到我後面。

「我現在有工作了,在臺中做物流,一個月四萬多。我想補償你們。」

「補償?」我笑了一下,連自己都覺得笑得很難聽。「你知不知道這兩年我怎麼過的?」

他沒有回答。巷口有鄰居走過去,看了我們一眼。我拉著小宇上樓,沒有回頭。他在後面喊:「秀娟,我明天再來。」

我沒有回他。進家門,我把門鎖上,坐在玄關的鞋櫃上,脫鞋子。小宇站在旁邊,小聲問:「媽媽,那是爸爸嗎?」

「嗯。」

「他為什麼回來了?」

「我不知道。」

「他會住我們家嗎?」

「不會。」

小宇沒有再問,自己去房間寫功課。我坐在玄關,鞋子脫到一半,腳踩在冰涼的磁磚上。我沒有哭,只是覺得胸口很悶,像被什麼壓住。

隔天他真的又來了。我下班回來,他站在樓下,手裡提著一袋水果。我沒有理他,直接上樓。他在後面說:「秀娟,我們談一談好不好?」

我停下來,回頭看他。「你要談什麼?談你怎麼丟下我們?談你怎麼把家裡的錢拿走?」

他張開嘴,又閉上。最後說:「我知道我錯了。」

「你錯了然後呢?你以為回來就沒事了?」

「我沒有這樣想。我只是想看看小宇。」

「小宇不想看到你。」

其實我不知道小宇想不想。我只是不想讓他看到我這樣。

那天晚上,媽打電話來。她不知道從哪裡聽說陳志豪回來了,一開口就罵:「妳不要心軟喔!那種人回來,妳千萬不要讓他進門!」

「我沒有。」

「沒有最好。妳要記住,他當初怎麼對妳的。妳現在好不容易穩定一點,不要再被他拖下去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「知道就好。妳姊也說,叫妳不要理他。」

我掛掉電話,坐在陽臺的塑膠椅上。樓下巷子很安靜,只有隔壁的冷氣滴水聲。我看著對面公寓的燈,一戶一戶亮著。我想,如果陳志豪沒有回來,我現在應該在洗便當盒,準備明天的午餐。他回來了,我反而連洗便當盒的力氣都沒有。

過了幾天,他沒有再來。我以為他放棄了。結果小宇跟我說:「媽媽,爸爸今天有來安親班。」

我停下切菜的動作。「他去安親班幹嘛?」

「他在門口等我,問我功課好不好,有沒有想吃什麼。」

「你有跟他說話嗎?」

「有一下下。他買了雞蛋糕給我。」

我沒有罵小宇。他只是個孩子。可是那天晚上我睡不著,翻來翻去,一直想:他憑什麼?憑什麼兩年不見,一回來就可以買雞蛋糕、就可以當好人?

隔天我打給陳志豪。他接得很快。

「你以後不要再去安親班找小宇。」

「我只是想關心他。」

「你要關心,兩年前就該關心。現在不要突然跑來當爸爸。」

他沉默了一下,說:「秀娟,我知道妳恨我。可是我真的想彌補。」

「你拿什麼彌補?你欠的錢還完了嗎?」

「還完了。我現在沒有欠錢。」

「那很好。你過你的日子,我們過我們的。小宇我會照顧。」

「妳一個人很辛苦。」

「我辛苦兩年了,不差你現在這句話。」

我掛掉電話。手在抖。我走到廚房,倒了一杯水,喝下去。水是溫的,像眼淚的溫度。

後來他沒有再去安親班。但他開始匯錢給我。一個月一萬,說是給小宇的。我沒有退回去,也沒有跟他說謝謝。我把錢存起來,當作小宇的補習費。媽知道之後,說:「拿他的錢也是應該的,那是他欠你們的。」我姊說:「妳不要因為拿錢就心軟。」我說:「我不會。」

其實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。有時候半夜醒來,我會想起以前的事。陳志豪以前不是這樣的人。他會幫我收衣服,會騎車載我去買菜,會在小宇發燒的時候整夜不睡。可是後來他變了。賭博、借錢、說謊。我已經分不清楚哪一個才是真正的他。

上禮拜,老闆娘問我:「秀娟,妳最近是不是有心事?看妳常常發呆。」

我搖搖頭,說:「沒事,家裡有點事。」

她沒有追問,只說:「如果有需要,可以跟我說。我雖然幫不上什麼忙,但聽妳講講話也好。」

我點頭。可是我不知道怎麼講。這種事,講出來只會讓別人覺得我可憐。我不要可憐。

昨天,陳志豪傳訊息給我,說他想當面跟我談小宇的撫養費。我回他:「用匯的就好。」他說:「有些事還是當面講比較清楚。」我沒有回。

今天下班,我騎車去安親班接小宇。他背著書包走出來,手裡拿著一張圖畫紙。我問他那是什麼,他說:「老師叫我們畫我的家。」

我接過來看。圖畫紙上有一間房子,裡面有三個人。一個高一點,一個矮一點,一個小孩。三個人手牽手,站在房子前面。天空是藍色的,太陽是黃色的。旁邊寫著:我的家。

我沒有說話,把圖畫紙折好,放進包包裡。小宇坐上機車,抱著我的腰。我發動車子,騎進下班時間的車流裡。風很涼,吹在臉上,有一點溼溼的。我不知道是雨還是什麼。

我沒有問小宇那三個人是誰。他也沒有說。我們就這樣騎回家,一路上沒有講話。到了樓下,我停好車,小宇跳下來,說:「媽媽,我今天想吃滷肉飯。」

我說好。走進家門,我把圖畫紙拿出來,攤在桌上。那三個人站在那裡,手牽手,笑得很開心。我看了很久,然後把圖畫紙收進抽屜,走進廚房洗米。

水龍頭的水嘩啦嘩啦,米在鍋子裡轉。我沒有哭。我只是想,明天還要上班,小宇要上學,日子還是要過。至於陳志豪,我不知道。我真的不知道。